文/盧明正、張以牧、吳欣芳
屏東港口社區發展協會推廣「社區生態旅遊服務」,年營收近300萬元,由於協會為非營利組織,扣除在地導覽人員的解說費及行政相關支出,將所得盈餘18%回饋給社區,作為老人共餐及公共建設的福利金,以造福鄉里。
社區發展協會屬於非營利組織,基本上與以營利為目的旅行社的本質不一樣,倘若社區協會未來可以成為社會企業,甚至透過募資平台募到發展社區的經費,一來不用依賴政府的補助款,二來可以達到自給自足及留住人才。
觀光收入回饋鄉里
「假使在地旅遊的觀光營收由在地社區所獲取,並轉變成為該地方的公共財,當社區協會能夠開闢財源,政府也就不需要再編列預算來補助社區。」立法委員余宛如表示,一直以來,她在社區裡倡導社會企業的概念,社區將農特產品或編織物等產品販售出去,將賺取的部分金錢回饋給社區,不僅讓社區媽媽及長者有收入來源,同時也實現在地照顧。「未來的觀光型態著重在文化體驗,遊客想要吃當地人的東西,參觀社區老建築,如此便能創造年輕人返鄉的就業機會;當人口回流就能增加地方稅收、平衡城鄉發展,社區老人才會有人照顧,將社會導入正向的經濟循環系統。」
「接待團客所動用的人力來自於社區,團費所得理當回饋給社區。」花蓮縣萬榮鄉馬遠社區發展協會監事長江阿光表示,馬遠協會是花蓮唯一的布農族部落,推動的社區遊程是部落文化導覽與體驗,內容有部落秘境探險、射箭體驗、動手做竹筒飯、品嚐在地美味及欣賞悠揚杵音表演,依據團客人數多寡來動員的服務人員的數量,由於暑假為旺季,幾乎每週都有團客進來,每團由8人至30人不等,大部分客源是看到網路介紹自行與該協會聯絡的民間團體,偶而也會有公家機關團體來此參訪。
江阿光表示,他在接洽團客前都會事先向對方說明,表達收取的費用其中10%是捐款給社區,作為社區老人共餐及老人照顧站之福利金使用,當來此的遊客接受社區的熱心款待,團客們就會推派其領隊作為捐款人代表,與社區協會的代表人合影留念,以表達感謝該社區熱心接待之意。
成立11年的新北市土城區頂欣社區發展協會,以頂新里為組織區域,鄰近土城與三峽的交界處,區內可以欣賞三峽河及大漢溪的河岸風光及大安圳賞蝶步道的自然生態,還有許多知名景點,極為適合推動社區小旅行的遊程。
頂欣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許山英表示,協會以非以營利為目的,並經常與社福團體一起舉辦公益活動。礙於協會經費有限,社區夥伴們希望透過社區小旅遊來增加收入,於是與鄰近的媽祖田及永寧社區發展協會一起合作,嘗試規劃社區小旅行的遊程,並逐步改善社區的軟硬體設施,等一切準備妥當才會推出相關的遊程辦法。
社區與旅行社攜手合作
「由於設立旅行社並不是社區發展協會的目的,因此有些社區協會傾向與旅行社合作。」黃易成說明,由於社區發展協會屬於非營利組織,倘若發展旅行業務可以保存社區歷史價值,不妨與發展理念相同的旅行業合作,還可以串聯周邊社區協會共同成立旅遊平台,集結更多的旅遊資源。
目前在實務上的認定,只有旅行社能全包旅客的交通接駁、導覽、住宿、餐飲等服務,社區團體並沒有這樣的權限。因此社區若不想違法,就必須將服務「切割」,如單純只提供導覽或食宿諮詢。以彰化田中鎮舉辦的「田中馬拉松為例」,參與馬拉松的民眾,也會希望在當地玩個幾天,然而田中的社區發展協會為了避免觸及旅行業務,僅提供餐飲與住宿等資訊由旅客自行接洽,而不提供代訂或規畫行程等服務。
王毓正說,將社區旅行做小,或是將服務切割,在技術面上並不會太困難。然而對許多社區來說,就是希望藉由帶領旅客深度旅遊,來興盛在地產業,進而推動地方創生;而對大多數旅客來說,鄉間或部落旅遊資訊較少,若在地社區能提供較完整的服務,便能降低自行搜尋資訊的障礙,而能玩得更盡興。
「不是鼓勵社區成為丙種旅行業,而是使在地型的丙種旅行業成為社區的好朋友,可以互相合作。」王毓正認為,若要使社區旅行產業化,組織面的健全相當重要,因此單位至少要是「公司」;然而社區基本上都是「協會」,並不適合旅行業的運作模式。丙種旅行業因主打在地經營,能更順利地與社區連結,推出獨特的地方深度旅遊。「因此若能透過社區經營地方,再由丙種旅行業提供專業上的knowhow,協助規劃與串聯,便有機會形成社區共創。」
不可避免的,丙種旅行業若成立,勢必會對乙種造成衝擊。王毓正表示,全國型與社區型的旅行業市場不可能完全沒重疊,但因為重疊而能共同討論如何做出市場區隔及合作模式,就可以把社區旅遊的餅做大,對彼此都有幫助。「如果丙種旅行業需要規劃一個跨縣市的旅遊行程,因已超越丙種的業務範圍,需要乙種的合作才有辦法成行,因此這樣的市場是存在的。」
從非法到合法 陳佩伶共創平台培力社區
七年級生的偏愛旅行社負責人陳佩伶,從台中科技大學事業經營研究所畢業後,投入原住民部落產業培力計畫。莫拉克風災後半年,她進入里佳部落,看到道路毀損所引發的農產品和觀光困境,決定要為部落盡一份心力,因此便著手撰寫計畫和引進資源,成功媒合企業在里佳認養建置茶場、筍場和觀星台,為部落日後的生計帶來一絲希望。
長期在原住民部落蹲點,陳佩伶也看見其他部落面臨生計的困難,以及越來越多台灣旅客希望能深入到偏鄉進行深度旅行的需求,因此他規劃從山美部落、茶山部落甚至大埔地區的帶狀旅行,接駁遊客從高鐵嘉義站,到部落旅遊,也連帶為部落推廣農產品,但這樣的旅遊運營過半年後,她接到第一個檢舉通知。
然而這個挫折並沒有擊退她「改善部落生活」的初衷,因此她轉而向台中一間旅行社借牌,但這樣看似合法的外貌下,卻因為某次遊客在遊玩的過程中不慎受傷,導致客人投訴旅行社。而當時借出牌照的旅行社認為責任歸屬應該是陳佩伶,而要她自行賠償這位旅客。
這個意外讓陳佩伶大徹大悟,決定成立旅行社。「對我而言,籌措資金還不是最難的部分,而是成立旅行社需要『旅行業經理人證書』」這張證書。好在僑光科技大學的李秀玲老師,符合其中『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主講觀光專業課程二年以上者』的資格,有她的協助獲得這張證書,才讓我能夠成立旅行社,但為了這張證照,也讓我等了三年之久。」
成立旅行社後,陳佩伶心中的這塊的大石也終於落了地,但在台灣,還有數百個社區和偏鄉沒有資金成立合法的旅行社,推動在地旅行和體驗,陳佩伶因此積極開發「社區共創」功能,開發共創遊程平台「偏愛旅行」,讓社區能上架自己的在地旅遊行程。她也到偏鄉為社區合作伙伴上課,課程總數為12個小時,讓他們了解相關法規、成本和保障遊客安全應注意的地方。目前平台合作的對象鎖定偏鄉和農村,希可以讓更多年輕人願意回到部落,也活絡部落的經濟。
陳佩伶認為,台灣各區域的特色產業已日趨成熟,隨著農村與生態旅遊越來越活絡,使得相關產業的業者及地方組織,對於專業人才更是求才若渴,培養農村在地優秀地經營管理人才,吸引青壯年族人返鄉發展,仍是迫在眉睫,因此她也舉辦一系列的「青年回留計畫──農村旅遊工作坊」並且培力其他社區的夥伴,讓他們在修法前,能讓在地旅遊模組合法化,也讓旅客能安心在地旅遊等,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政府統一納管類民宿 讓遊客更有保障
陳佩伶談到,目前台灣的旅行社普遍反對社區執行小旅行,除了遊客安全考量外,另一個原因就是社區在制定小旅行的價格上,讓旅行社沒有操作的空間,而且旅行社也期待能由政府出資獎勵及補助旅遊,若法規鬆綁讓社區都能執行小旅行,是多數的旅行社所不樂見的。
除了農村和部落旅行外,許多民眾也希望能有像是日本節目《來去鄉下住一晚》的體驗,與當地家庭同住,但目前民眾所住進的接待家庭位置的處偏遠,也因建蔽率和消防設施無法符合現有的民宿法規,陳佩伶建議,像這樣的接待家庭,應該由政府統一納管,並至少要求這些「類民宿」出示公共意外險及出示消防登記資料等,讓遊客安心。
陳佩伶觀察到,有越來越多農村藉由社區小旅行的方式,能直接面對消費者,快速了解他們的需求,也從這個過程裡學習行銷手法與生產成本管控,並且尋找潛在商機或產品,甚至這些消費者也因為社區小旅行建立的情感連結,而成了農村的忠實客戶,這些都是社區小旅行能帶給偏鄉或農村從前看不到的機會。
從在部落蹲點,到違法執行社區小旅行,最後終於籌足資金也有合法的牌照,這一路走來,陳佩伶的初衷並沒有改變,在目前社區小旅行無法合法化的情況下,希望讓社區透過共創平台,能夠合法執行社區小旅行的業務。
余宛如建議,地方政府是輔導及管理社區的主管機關,應該把社區小旅行的範圍「把紅線畫出來」,讓社區做導覽及體驗活動時能夠有一個適宜的發展空間。「《發展觀光條例》訂立的時空背景,當時沒想到有一天會成為社區小旅行的主體。好比有人拿《公司法》來管人民團體,穿著一件不合身的衣服,希望為社區尋求一件合身的衣服,以解決社區小旅行所衍生的相關問題。」目前政府已經在做社區協會與旅行社的媒合工作,她也會持續觀察媒合的結果,期待未來社區小旅行可以被帶動起來,成為社區產業發展的一環。
責任編輯:胡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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