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盧明正、吳素華
「這是個很簡單的條例,我們卻爭取了20年。」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以下簡稱全促會)秘書長楊志彬,對於去年6月公布的《社區大學發展條例》,道出了社大人多年媳婦熬成婆的心聲。過去十幾年,社區大學給予一般人的印象,多半是「老人大學」、「補習班」、「終身教育機構」等,沒有清楚的價值與定位。直到《社區大學發展條例》公布後,社區大學的目的、定義、設置、主管機關、辦學場地、評鑑等,才被明確規範。
全促會副理事長兼法制小組召集人蔡素貞,長期推動訂定社區大學專法不遺餘力,她表示,知識解放及公民社會是社區大學的創辦理念,當初在教改運動與社會倡議的氛圍下,敞開學校大門透過教育場域讓成人獲得再學習的機會,在20年前是促進公民社會形成的新學習模式。可惜在此倡議過程,社區大學的成立並非先有法源,在「先求有、再求好」的情況下,台北市於1998年9月28日率先試辦全台第一所社區大學—文山社區大學,隔年才有10所社區大學陸續成立,直到2002年6月26日《終身學習法》公布,正式將社區大學納入終身學習機構之一。
然而社區大學在《終身學習法》中只是一個「名詞」,其定位、理念、創立精神仍不明確。蔡素貞表示,在公辦委託民營的前提下,辦學場地是向國、高中或國小租借,因缺乏完善的政策環境,2002年新北市8所社區大學的預算竟然遭議會全數刪除,逼得師生們走上街頭抗議;另有蘆荻社區大學也發生被協辦學校逐出校園情事,使得社區大學有如無殼蝸牛般居無定所。於是,蔡素貞帶領全促會成員開始四處奔走,在各地舉辦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主要就是為尋求一套屬於社區大學的法制,終於在社區大學成立20載的2018年完成使命。
獎勵更勝於補助 盼社大深入在地
此專法不僅賦予社區大學正式的法源基礎與定位,地方政府所寬列經費也從原本的30%提高至50%,中央政府的獎勵、補助款也相對提高。由於社區大學的收費便宜,即便招到十幾個學員,仍不足以支付老師的鐘點費,甚至有些課程為了招攬人數,祭出五折或免費課程,簡直就是入不敷出,以致營運困難。如今政府的獎勵補助款支持辦學,政府也依專法規範其發展並評鑑辦學績效,讓社區大學不能有辦補習班的牟利心態,而是依專法的精神以促進社區永續發展。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表示,依據條例第九條規定,地方政府應鼓勵社區大學其服務地區及偏遠地區設置分校、分班或教學點,以提供在地居民的學習機會。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考量社區大學所在地區的文化生活圈、平衡城鄉發展、確保學習資源及其他因素,適當劃分區域設立社區大學,以營造在地優質學習環境。
「政府最關心的是社區大學的普及性,以及民眾學習機會的近便性!」黃月麗說,眾所周知欲投入偏鄉教育是非常困難的,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鼓勵社區大學擴大服務範圍,例如偏遠地區、交通不便、原鄉、離島地區等,只要社區大學開課達到一定數量,終身教育司就會調整獎勵與補助額度,每年最高可補助30萬元。以新北市板橋社區大學為例,跨越其原行政區,將平溪、雙溪及瑞芳納入其辦學服務範圍,不僅開發在地資源,也將師資送至在地,不僅培力居民,更促進社區永續發展的可能性。
黃月麗強調,教育部107年編列社區大學預算為3.07億元,往年大約以6:4來劃分獎勵款與補助款之比例,因此可以看出中央政府比較看重「獎勵」更勝於「補助」,理由就是鼓勵社區大學把課程及學習資源送到偏遠地區。由於獎勵款項採申請制,期望各社區大學主動提出申請,而教育部也會參考地方政府對社區大學的評鑑結果進行審查與核定。
公布專法 關鍵的2.0升級
新法的公布,也象徵著新階段的開展,有人認為這是關鍵的2.0升級。過往一直被放在《終身學習法》的社大,雖被定位為終身學習機構,但所謂「終身學習」範圍太廣,很難說明它的公共性。楊志彬說:「學習絕對不會僅止於個人,學習必須要有公共性這個面向,群體的學習很重要,群體的關懷和公共性的關懷要有一條路徑連接起來,這事情一直到去年社大專法通過後,第一和第三條就很清楚了。」蔡素貞也表示:「《社區大學發展條例》如同孫悟空的緊箍咒,特別是第三條是牽引著社區大學走在正確的路上!」
這特別的第三條,給予社區大學清楚定義:「本條例所稱社區大學……以提升人民現代公民素養及公共事務參與能力、協助推動地方公共事務、強化在地認同及地方創生、培育地方人才、發展地方文化、地方知識學及促進社區永續發展之終身學習機構。」
楊志彬認為《社區大學發展條例》可謂替社大正名,「我們自己演譯它可以是社區的智庫,可以是社區的研發中心,或是一所沒有圍牆的社區學校,它不是在圍牆內一個軟趴趴的學習機構而已。」
社區大學 地方創生的秘密武器
政府面對人口減少及城鄉發展失衡問題,行政院委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統籌各部會推動「地方創生」相關資源,協助地方政府挖掘在地文化底蘊及形塑地方產業。《社區大學發展條例》也將「地方創生」列入社區大學的發展重點之一。
楊志彬表示,當一個國家大政策下來,社大是有機會接住資源跟某些需求,因為過去累積了一些好案例。台灣有25年的社區營造經驗,地方創生的操作即奠基在社區營造之上,而來到社區大學的這群人,多屬於積極公民,為了想讓自己變得更好,願意走出舊窠臼學新事物,因此社大無異在人才培訓上扮演了重要角色。當中有許多課程設計是引導學員,從個人的學習走向社區的公共學習,是積極公民聚合的場所,它凝聚高度的文化能量,再把這能量回饋到地方。社大也強調課程社團化,透過各式各樣的社團,讓大家習慣公眾結社、公共討論,以每學期會有一個公民週、公共討論週為例,即是訓練大家面對公共事務的歧見時,練習表達,凝聚地方共識。
台灣透過地方創生希望讓地方活化,從伴生的角度來看,社大若認同地方創生的使命,傾注資源為地方創生所用,也可以藉由地方創生提升社大的公共價值。楊志彬說:「我們也在關心地方創生,覺得特別是農村偏鄉,若有社大的基礎,我們培訓的積極性公民及公共參與人才,還有我們透過課程調查累積的地方知識,都可以轉化成地方創生的基礎。」
社群共學 生活共好
除了將教育資源帶入偏鄉和在地人才培育之外,社大也與在地產業經濟連結,屏南社大就是一個案例。位於恆春半島的屏南社大,花8年時間重振地方歌謠。一開始是由政府支持,舉辦歌謠藝術季。歌謠是被時代洪流所遺忘的文化,若要振興歌謠藝術,就要想辦法找人來學。社大透過免費課程,培訓輔導每年一次的藝術季,例如將把原來的木工班轉為木琴製作班,並生產小月琴作為在地伴手禮;此外也在觀光導覽人才培訓課程中放入歌謠教學,積極地讓每位滿州鄉文化導覽員都要會唱歌謠。
若屏南社大當初只是辦歌謠藝術季,就僅止於文化層次,與生活層面無關,然而如今因為創造文化觀光,藉由伴手禮的收入能與產業經濟連結;以歌謠訴說生態環境而和自然保育連結;因傳承在地文化而跟教育連結;當屏南社大做任何事都想著如何復興歌謠時,就會在生活層面全面開展出來。
社大無疑地是一個社群共學的活力舞台,個人與社群和社區息息相關。加上公共性的標誌,不斷地透過對話跟實作,讓個人自立的想像被打開,在生活面向透過共利而共好。也就是說,不管從社大核心價值和經驗的任何面向,都會回歸地方,在地方的土壤、人群和生活中獲得滋長和佐證。這是一個共生的循環,透過社大這種人與價值的聚合回歸社區,再去豐富地方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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