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素華

住宅是生活必需品,使人們安居樂業是居住權的意義。然而,當我們每天為了守住一個遮風避雨的居所煩惱,為了沉重的房貸犧牲生活品質,為了買不起的房子失去盼望,為了高齡社會需自力救濟的未來擔憂時,反映出一個事實──在「住」這項民生需求上,人民的痛苦指數已到了頂,只能靠著吶喊「居住正義」的口號來為自己尋找出路。不禁要問,有沒有另外一條路可以解決居住問題?有沒有一種方式可以讓我們在一個地方一起幸福?

「住宅合作社」是一種民間集資的概念,社員將錢存進合作社,集資買地蓋房。由於是自地自建,建築成本可省去建商中介獲利,房子蓋好後開放社員購買,共同管理。這種基於合作與共享價值,透過成員共同出資,參與住宅興建,從而建構符合成員需求的居住環境與社區生活,並自我運營的模式,被視為一種新的住宅型態。

由住宅公用合作社籌建的「合作住宅」,其實在日據時代的台灣就已存在。當時日本人來台,基隆人口暴增,為解決中低收入者無房可住的問題,在取地容易,沒有太複雜的社會因素下,以合作社名義興建的「住宅組合」便是基隆市合作住宅的前身。談起早期住宅合作社的發展,「保證責任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理事主席張堅華說:「登記有案10來家,全部自生自滅,政府沒有輔導,目前業務穩定發展的就我們這一家」。即將邁入95週年慶的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包括集中的130戶和散居戶,共有200多戶。在合作社依法管理下,每年穩定提供社員福利,盈餘還能投入公益。

社員腦力激盪,一起討論未來合作住宅夢想與想像的家。(照片來源:台中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

計畫打造「社區型合作住宅」  實現理想社區

張堅華之前曾在英國倫敦參訪當地的合作住宅,早期為了解決貧窮問題,於興建之初,便提供30%給低收入戶。之後社區規模逐漸擴大,居民同享社區福利、共創美好的居住環境,低收入散居其中,早已分不清是哪一戶。張堅華走在其中,看見家家戶戶種花植草,乾淨漂亮如同豪宅;長者享有許多福利,過著幸福的老年生活。其中的公共建設若社區本身負擔不起,政府就買單,合作社將盈餘回饋社員,形成良性循環。這個國外經驗讓張堅華嘆為觀止,一路走來都是自己打拼,不知道政府在哪裡的他,想在有生之年完成一個「社區型合作住宅」。

張堅華強調依《合作社法》第3條──住宅公用合作社的公益性,亦即設置住宅、醫療、老人及幼兒社區照顧等相關服務必須加以實踐。他希望職業婦女沒有托兒的煩惱,長輩與兒孫得享天倫之樂,跟醫院合作的醫療資源可以進駐社區,消費性合作社可以社間合作……張堅華心中這張社區藍圖,彷彿孔子《禮運大同篇》從書中,躍然而起。

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理事主席張堅華(左一),陪同都市發展處住宅管理科科長,穿梭巷弄內踏查。(照片來源: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

精神重於行為  信任更甚規約

除了依照《合作社法》成立並管理住宅合作社之外,也有其他民間社團主張納入國際合作社聯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lliance,ICA)發表的合作社七大原則,堅定真正的合作社精神,並成為檢視標準。台中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副理事長謝杏慧指出,若非秉持這七大原則,只是一群理念相近的人為相互照顧而成立團體,就不是理論上的合作住宅,而是共居團體。

合作社七大原則:

一、自願與公開的社員制

二、社員的民主管理

三、社員的經濟參與

四、自治與自立

五、教育、訓練與宣導

六、社間合作

七、關懷社區社會

共居型態是一種因應社會變遷所產生的需求,有人為了讓孩子有健康的學習環境,聚集有共同教育理念的家長出資蓋房,成為一個互助團體;也有人為了實現老年的理想生活,相約購地建屋準備攜手共老。然而任何動機的共居背後,其實都必須面對一個實際的問題,理念相同感情好是一回事,但能不能順利「住在一起」,甚至不在日後衍生更多問題,又是另一回事。

台中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理事長張月瑩強調,合作住宅的共居模式,信任多於規約,比起居住行為,更被看重的是合作精神。談到有關規範住戶的居住行為,則要回歸並思考合作社的價值與原則。若規範內容是經過團隊不斷討論後所產生的共識,處理問題甚或衝突的機率就相對降低。以台中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為例,每位社員均須接受教育訓練,包括對合作社的認知,以及凝聚共識的活動和課程等,透過不斷的討論和磨合,彼此累積足夠的信任。

台中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成立大會,為夢想的家創生的會員, 一起熱情啟動。(照片來源:台中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

張月瑩之前參訪德國柏林合作住宅時,曾提出有沒有住戶規約、意見不同怎麼處理等,但對當地來說,這些並不是問題,因為他們認為合作的過程就是不斷提出想法、溝通理解、建立共識。不論是共生公寓或合作住宅,解決居住問題的背後,更重要的核心議題是活絡疏離的人際關係。

以合作經濟  取代失控競爭

住宅還牽涉到土地取得問題。甫成立一年的台中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目前在宣導與找地的階段,對政府公有土地取得不易特別有感。張月瑩表示,雖然社員付高一點的成本買地蓋房勉強可行,但不能忽略政府的責任。政府蓋社會住宅想照顧經濟弱勢者,但卻沒有解決大多數受薪階級的居住問題。張月瑩說:「有工作及收入的人之中,在住宅這件事上,其實有很大比例是窮人」。

現今市場經濟過於強調競爭,以致整體社會付上更高代價,因此民間團體試圖以合作經濟突破重圍,取代已然失控的競爭。靜宜大學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副教授,同時也是台灣福氣社區關懷協會理事長陶蕃瀛,語重心長的呼籲:「政府要用更多的政策和民眾合作,從土地、金融到法規制度,提供共有住宅,而不是在市場上買賣的房子。」住宅是基本生活所需,不是只有富人才能享有。他以吃飯來比喻人民的需求,人們無法都在高級餐廳用餐,因此總要有一般民眾能負擔的小吃店家。若一般民眾也無能力負擔,政府就要帶頭想辦法解決。

從基隆市第一合作住宅外觀可以看出它的悠久歷史(照片來源: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

面對重重的困難,民間團體希望與政府攜手合作,但在這之前他們不會只是等待。張堅華不以目前的成果為止境,而要以現有的基礎挺進更大的夢想,企圖建構一個合作社區的理想藍圖,實現自己想要的生活;陶蕃瀛希望之後團隊可以擬定一個30年的計畫,從經驗中看到一路上尚需突破的困難,一一克服;張月瑩認為,住宅合作社沒有入住資格及居住年限的限制,當老一輩走了,下一代可以承襲居住權,若要離開就退股,將房屋讓給他人居住,不需處理土地問題,這種理想的居住方式值得推動。

誠如「台中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的英文名字Utopian(中譯為「烏托邦」)一樣,民間社團紛紛表示這雖是一條障礙重重之路,但在困難中仍然選擇前進,這股動力來源,或許真的是在每個人心中那個渴望卻始終無法實現的烏托邦;但如今他們要在現實社會中集結眾人之力,完成個人無法實現的夢想。

 

責任編輯:胡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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