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農業交工模式(註一)發展已久,但其實無關乎責任與義務等道德情操,而是建立在「唯有互助,方能共存」的現實感,若當初的農民們不能集結眾人之力共同建造水路、不能相對靈活進行勞動力調度,任誰也無法生存,因此「互助共存」只是歷史軌跡上必然結果之呈現。

究竟是什麼改變了過去的歷史軌跡,讓我們處於交工漸趨式微甚至消失的現在呢?要開水路、想鑿水井、農忙缺工、天災搶收,這些在過去都需要依靠相當程度的人際合作才能達成之事,現在只要有錢就通通都能處理好,這個將萬事萬物變成商品買賣的過程,我們稱之為「商品化」。

過去農忙缺工互相幫助的景象,漸趨式微甚至消失轉而「商品化」(照片來源: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因為商品化,讓我們只會心存貨幣,於是面對攸關現金收入的市場機制時,農民之間其實是處於競爭關係,才會讓「沒有人情、缺乏交流、無法互助、否認共存之理」的現象陸續產生,而我們之所以不樂見這些人與人關係的變化,不只是嚮往大同世界的和平氛圍,更是因為分化讓我們失去集體感、失去共同目標,最終導致社會矛盾增生、人生漸趨虛無化,甚至連生存都更困難。

若是單純回歸過往的交工模式,不僅在現實上不可能,農民的處境也不會比過去更好,因為我們一樣要面對盤商的剝削,一樣要獨力面對市場競爭,一樣不斷陷入顧著求生存而失去對未來、對理想的追求,因此,打造一個新型農業生產合作社成為當務之急!

新型農業生產合作社是由社員經過民主討論共同建立相對健全的產銷制度(照片來源: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所謂「新型農業生產合作社」是由社員經民主討論,共同建立相對健全的產銷制度。生產方面,透過社內勞動力的調度分配,集體勞動以減輕農務生產的身心壓力;銷售方面,擺脫過去任由盤商與市場機制宰割的困窘,唯有共同民主經營方能有效率又有集體目標感;合作社員應採取農機農地入股方式,除了降低以現金入股的壓力,也讓農機與農地更彈性有效的利用。

應由社員民主討論合作社盈餘的分配與轉化利用機制,這當中除了討論出合理且有共識的利潤分配方式,更需要被討論的是公積金運用原則,從討論過程中重新認識自己與所居住社區之間的休戚相關;最後,則是重新認識身為一個農民與整體社會之間是相依互存,例如:農地閒置或被資本掠奪佔用與污染,小則影響個人與社區的生活品質,大則涉乎整個國家的糧食自給率與糧食安全。

雲林龍潭村洋蔥田,在地工作者與村民一同採收洋蔥(照片來源: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因此,這樣的新型農業生產合作社,不只會討論社員要種什麼、怎麼種、怎麼賣、賺取而來的利潤要怎麼分配,更會進一步討論如何讓社區、讓社會朝向更美好的發展。唯有回歸農業的公共性本質,我們才能醒悟,原來務農不是只為了解決個人生計問題,而是讓社會安定美好的基石,唯有建立新型農業生產合作社,方能農民重新認識自己在整體社會中的價值。

 

註一:「農業交工模式」是指尚未商品化或低度商品化之農村共同體(COMMUNITY)時代,生產工具不若今時之發達,農業生產幾乎全靠勞動力,唯有農民之間勞動互助合作,始能共同生存發展,尤其在農忙時期,必需付出勞動力協助他人,以交換他人付出勞動力協助自己,當資本主義商品化後,農民之間互助合作關係轉為相互競爭關係,加上農村青年大量外移不止,農業交工遂告終結,農民人人獨自生產,於農忙(播種、採收、除草等等)時,只能花錢雇用外來勞動力協助。

 

延伸閱讀:

《CSA—和農夫合作找幸福》

《勞工當老闆 合作力量大》

此篇文章由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授權,經本站編輯後刊登。


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由一群雲林積極公民組成,希望在雲林推動謂之為台灣民主治理新趨勢的參與式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