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維棕(《汐止文化網》創辦人)

台灣時常進行大型的公共建設,並佈建在各個鄉鎮市中。根據政府《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規定,所有公共建築物皆應設置之公共藝術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的百分之一,但如果是屬於政府的「重大公共工程」所設置之公共藝術價值,就不受不得少於該工程造價百分之一之限制。《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在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公布以後,如雨後春筍般的大型公共藝術品就出現在台灣各地的許多小鄉小鎮中。

然而,由於中央的公共工程與地方的特色文化,常因主導的行政團隊並未要求在地的公共藝術必須與地方特色文化結合,因此長期以來,可以看到許多地方大型的公共藝術,很突兀且不協調的豎立在各個不同的鄉鎮市中,很難看出這些公共藝術的意義與地方的連結有何關係,導致公共藝術與在地脫節的現象,不免讓人覺得,這些公共藝術的目的,只是為了消化龐大的公共工程預算。

就以一個多年前在新北市汐止區的大型公共藝術為例。汐止位居交通要津,包括中山高、北二高及北宜高都在此交會,而通往宜蘭的北宜高,起點更是設在汐止,其擁有的重要交通建設堪稱全台之冠。之後更有兩個企業集團在汐止蓋園區及大樓,小小的汐止在當時可說是相當閃亮。也因為大量的公共工程在汐止進行,根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規定,公共工程必須伴隨一個公共藝術。為了這個公共藝術,當時的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便在汐止接近康寧街旁的北二高,選了一塊基地,花了一千萬建置了一處用電線桿矗立而成的四千坪大型公共藝術,並取名為「行車動畫」。

大型公共藝術參酌在地特色文化非常重要,圖為汐止的公共藝術「行車動畫」。(照片來源:基督教芥菜種會)

 

這項公共藝術完成後,許多汐止人經過該處,都在疑惑豎立這些電線桿有何作用?意義為何?對於忙碌往來汐止與台北的汐止人來說,每天早晚塞在嚴重的高速公路上,根本不會關注這些電線桿,更遑論欣賞;對在地人來說,最在意的還是如何設計好高速公路的交通動線,以及政府是否提供更好的地方發展利基;對於在地從事文化的工作者而言,花了一千萬的經費,在汐止的高速公路旁擺設這些公共藝術,卻無法讓南北來往的車輛因為看到作品而連結到在地文化特色;而對多數汐止人來說,這個公共藝術除了對評審委員有意義外,似乎找不出其他的感動。

長期從事在地文化的工作者,努力的動力來自於熱情與理想。但台灣對在地文化的保存與經營,經費短缺、資源匱乏,其環境相當不友善。中央花如此龐大的經費在地方做公共藝術,站在地方的立場固然歡迎,但若這些公共藝術的建立,能在評審中納入地方文化人士的建議,甚至邀請加入評審團隊,並適當的給予意見,相信對於地方人士參與中央在地方建立大型公共藝術,會有正面的價值與意義。

事實上,建立這個耗資千萬的公共藝術的花費(尚且不含土地價值),比當時汐止鎮升格為市以後的所有文化預算都要高太多了。在這樣一個小市鎮中,中央根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重大公共工程必須建置公共藝術的美意,願意花大筆的預算為公共工程上妝、植入文化的元素,是一項相當值得鼓勵的作法,既可為冰冷的公共空間帶來生氣,又可推展藝術及鼓勵藝術家,一舉數得,值得肯定。然而美中不足之處,卻是在我們自己的家鄉矗立這麼龐大的公共藝術品,卻沒有讓在地人參與意見;設置完成後,也沒有讓在地人有機會瞭解,就像沒有發生過這事一樣,不禁讓人感到政府並不尊重在地文化,非常遺憾可惜。

1993年北二高大肆興建時的汐止段部分,右邊為正在興建的企業大樓。(照片來源:鄭維棕)

如果大型公共藝術能夠結合在地特色文化,對於一直沒錢做鄉鎮行銷的鄉鎮市而言,不但能提升在地文化,還能凸顯經濟產業;此外更重要的是結合地方教育工作,在學童教育上扎根,例如與在地學校合作,設計成教案或學習活動,提倡愛鄉愛土,這個有形具體的大型藝術品,將更能深化在他們的腦海,成為一個家鄉的連結與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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