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106年一月11日三讀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除了為長照服務體系擴大財源外,並保障現行長照機構營運模式,強化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之發展。然而「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下稱長服法)於六月3日正式施行以來,衛福部緊鑼密鼓進行訂定子法規及規劃相關措施,積極全力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加速長照服務資源發展、充實長照人力、結合健康照護體系、培訓以社區為基礎的健康與長期照顧團隊,實現長者在地老化之目標;同時,該部也設立長照發展基金,並進行盤點所有長照資源,並結合民間力量擴增社區照顧服務模式,以因應高齡化社會之需求。

「長服法」涵蓋了長照服務內容、財源、人員、機構管理、受照護者權益保障及服務發展獎勵措施等,其中長照服務的項目包括居家、社區、機構住宿式及綜合式服務等。為鼓勵現行以提供社區式或機構住宿式服務之日間照顧中心、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轉型為長照服務之機構,衛福部訂有免經籌設許可及簡化申請文件之規定。該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照科余專員說,長照法施行後,該部考慮到不同區域發展的差異性,以及鼓勵原住民地區設置長照機構,新法亦規定可採專案申請及認定方式,就是要讓長照機構設置能夠採因地制宜,以符合當地社區居民之需要。

規範「小規機」及「團家」服務標準

余專員說,衛服部訂定長照設置標準及相關管理辦法,主要用意是讓有意投入的民間單位有所依循,對於「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及「團體家屋」也都會有明確的標準與規範。前者是以提供日間照顧、居家服務及臨時住宿服務等多元服務相互配搭,可以減輕家庭照顧者在日間、夜間及例假日的負擔與壓力;後者則是全天24小時提供失智症老人的生活環境家庭化服務模式。以上兩者都是提供長輩個別化的照顧服務模式,主要考量是全人照顧及多元連續服務原則,以落實長者「在地老化」為目標。

關於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體系,行政院於103年推動「台灣368照顧服務計畫」,預計三年在368鄉鎮建置多元日間照顧服務,以達到「一鄉鎮,一日照」之政策目標。之後,該院於105年9月29日持續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簡稱長照2.0),該年11月1日在全國九個地區進行試辦「長照2.0社區整體照顧計畫」,衛生福利部則將社區照顧體系串連為「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級)」、「複合型服務中心(B級)」、「巷弄長照站(C級)」等三級制,藉此整合更多的社區照顧服務體系之能量。

對此,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許專員回應說,103年推動「368照服計畫」政策,奠定了後來長照2.0「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級)」的基礎,如今衛福部更持續擴大社區整體照顧的服務體系,截至今年七月,全國共22縣市117個鄉鎮市區參與社區整體照顧體系,全台建佈了80個A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199個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B級)」及441個C級「巷弄長照站」,並規劃於109年前達到建佈469A-829B-2529C的政策目標,以提供社區民眾更多元的長照服務選擇。

舉辦工作坊 輔導社區照服單位順利展開

社家署許專員指出,今年六月該署進行第一次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審查,總提案數為101案,包括63組ABC、38組BC,經審查後全數通過,總計通過547個單位(63A-155B-365C)。其中有49案審查結果被列為「經委員意見修正計畫,再向委員說明後通過」,該署針對這些「準」單位,於本月(七月)分別在台北及台中舉辦工作坊,協助及輔導其修正計畫內容,以利該單位順利展開社區服務。同時,該署將於八月中啟動第二次計畫書徵選,大約十月公布最新的服務據點,屆時社區長照服務體系可望向前再邁進一步。

由於人口結構急速老化,建置社區長照服務體系刻不容緩,衛福部鼓勵各地方縣市政府持續活化區內之醫院(機構)、老人活動中心、社區活動中心、衛生所及其他公有閒置空間或土地,協助輔導轉型投入設立ABC據點,希望透過綿密的社區照顧網絡,讓社區失能、失智長者獲得安心的照顧,並使照顧者獲得喘息機會,如此才能讓青壯子女全心打拚事業,為撫育下一代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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