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是我們每天都需要用到的能源,但我們對電與能源的了解與討論,在生活對話中卻是少之又少。近年來氣候變遷越來越嚴峻,地球環境的轉變已經不是我們可以理解的狀態,如何對環境更友善與地球共好,是我們迫切要思考並採取行動之事。
公民參與+社區組織+公民電廠 能源轉型重要元素
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後,人們對生活有了不一樣的思考,全球化的狀況與跨國企業都面臨新挑戰,而小尺度、小規模的運轉,可能是未來更適合地方運作的管理模式。公民電廠是讓公民可以自主籌設電廠,雖然資金、規模、效益都不比大型的民間電廠,但公民可以參與集資,進而了解電廠的興建過程,並討論未來的受益使用分配,是一種民眾參與發電的新途徑,設置的過程如果是由已成立的或成立中的社區組織參與,公民電廠的議題就能跟社區治理能量扣合,推進能源轉型的歷程。
如何讓公民參與成為能源轉型中的重要歷程?「電從哪裡來」,德國讓廢核之後這個問題,回到公民生活的場域中討論而找出方法。公部門向民眾說明與提供公共資訊,和民眾共同研擬消費改變的方法,也鼓勵人民組成再生能源合作社,發電設施是社區擁有,設置過程也因為有充分的參與討論,而能產出更好更適合在地的方案,也因為公民參與每個設置環節的理解,拉近與能源的距離,學習前端的硬體設置,進而了解日常用電的細節,或售電收益如何使用。過程中需要不斷地共學、討論,以形成共識。
社區治理新路徑 轉動環境與資源正循環機制
在社區裡,透過討論來使用電費收益。從社區的需求思考,也許可以提供一定的比例作為老人共餐、或支持社區巴士運作,也可以用來經營共享空間或用做共享設施的公共電費等。以提供老人共餐為例,它占電費收益多少比例?是否有資源循環的可能?老人可以用什麼行動回饋社區?可以藉此激勵老人的對外連結與互動,也能減緩退化。有沒有可能形成什麼機制,帶動社區另一群人動起來?一連串的發想討論,啟動社區營造的動能,也形成社區治理的基礎。
公民電廠嵌入社區治理的一環,因為社區透過自然環境產生資源,於是可以逐漸跳脫對政府資源的依賴,所轉動出的人力、資源、財力與物力的循環,促成社區治理的機制形成,進而形成「社區循環經濟」,支持社區組織或機制的持續運作,也能解決社區所在意關心的議題。
像是新北市淡水區的忠寮社區,在魚菜共生的基地裡,架設小型風力發電設備,於是開始了解太陽能發電,進而討論社區集資共同設置公民電廠,2020年更成立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社區中有30多個人成為社員,目前有5戶的屋頂設置公民電廠,發電收益金提撥回饋金5% 作為社區公基金,進行社區老人綠色照顧,成為社區推展的穩定基金來源。
發電收益回饋在地 照顧社區長者也回饋店家
在日本的「愛東福祉中心市民共同發電所」,就結合了食農與照護,也進行在地的經濟回饋,形成一個環境與社區資源正循環的機制。愛東地區因過往的環境污染,讓它成為廢食用油回收循環利用的先驅。又因2011年311日本東北大地震引發海嘯與核災,更加強了當地以能源自給自足為目標,因此發展出由市民集資參與再生能源發電的「市民共同發電所」。
2013年4月因希望未來老人與身心障礙者能受到足夠的照護;在地糧食可自給自足;社區地域的自然環境得以活化;且人力資源可充分的循環,當地人共同討論並成立「愛東福祉中心」(あいとうふくしモール, Fukushi Mall)。
剛開始是將一個日間照護中心,結合「野菜花」在地食材餐廳,還有認知障礙者提供服務的咖啡店,並且善用建物屋頂,由居民集資成立「市民共同發電所」,「愛東福祉中心」就在討論與社區行動中逐漸成形。其中賣電收益利潤中的10%,留作太陽能裝置修繕管理費,20%供福祉中心支出與區域發展人才培育,剩餘70%則以「商品券」回饋給會員,會員可使用商品券在市區將近500家商店消費,將太陽能發電收益回饋在地。
至少20年發電收益 供社區共同治理持續能量
健全的社區發展,來自於居民積極投入改善社區的生活品質,並建立自己的組織來治理社區(Henderson and Vercseg, 2010)。公民電廠則提供一個社區治理的契機,不同於只依賴政府資源,而是能在社區集結更多利害關係人,參與投入公共議題,進行決策與管理社區。
公民電廠前期需要募資,後期則需要進行收益分配,前期考驗著社區資源募集的動能,是社區網絡連結與價值討論的開始;後期討論發電收益與設施維護,如能加入更多公共議題,則可以開啟社區資源應用機制的想像,而且至少可以有20年的發電時間,所產生的發電資源與資金,用於提供社區共同治理,朝向共生共好的能量。
指導顧問:吳碧霜
責任編輯:胡善慧、吳素華
採訪撰文:吳碧霜(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執行長)
專題企畫:崔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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