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潘柔安

(譯按:聯合國在緬甸乾旱區施行的水資源維護計畫同時呼應了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中的目標1終結貧窮、目標6淨水與衛生、目標13氣候行動、目標15陸地生態)

當必人需走20分鐘且要花0.6美元才能裝滿一桶200升的水

 

Daung Yi 是位住在緬甸乾旱區的年輕母親。她住的乾旱區缺乏乾淨的水,植披稀疏,土壤乾旱且嚴重侵蝕。在氣候變遷和環境退化的影響下,這個社區越來越脆弱。

「我一生中從來沒有時間作夢。我的家庭常在每日生活邊緣掙扎……。我總是擔心沒有水。若沒有下雨,我什麼事也做不了。」Daung Yi說道。Daung Yi和她的家人每日家庭生活花費僅有23美元。

Daung Yi的村落位於緬甸馬圭省(Magway Region)的巧克鎮(Chauk Township)。整個村落只有一口井,卻有700位村民在使用那口井。Daung Yi需要走20分鐘且要花0.6美元才能裝滿一桶200升的水。這對Daung Yi和她的丈夫來說是個沉重的負擔,他們必須照顧一個由小孩和祖父母組成的十二口之家。

許多住在緬甸乾旱區沒有田產的人多仰賴農場的季節性工作維生,並在農閒時到城市附近當臨時工。長期的貧窮常常和旱災與氣候變遷息息相關。

 

聯合國永續發展計畫(UNDP)試圖保護緬甸乾旱區5個極度脆弱的城鎮的水資源並且減少糧食危機

 

修復並妥善管理水資源

聯合國永續發展計畫(UNDP)試圖保護緬甸乾旱區5個極度脆弱的城鎮的水資源並且減少糧食危機,以協助住在這些區域的42,000個家庭。在Adaptation Fund(AF)的經濟資助下,UNDP和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署(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藉著使用一個以社區為基礎和驅動的調適[1](community-based and community-driven adaptation)方法處理環境風險。

藉由減少旱災的反覆發生、水災及土壤侵蝕的風險和影響,緬甸政府立下了宏遠的目標:幫助這區域內250,000民百姓。為幫助乾涸區內的人民,其中一個關鍵的行動計畫是增加集水率並儲存於280個村落,讓居民有穩定持續的乾淨水源可以用,讓汲取足夠生活和生計用水的困難成為過去。

由於提倡採用環境復原力的農業和畜牧活動,水的可近性也大幅增加。隨著使用這些有效的方法,乾涸區內最脆弱的人更能夠使用這些珍貴的水資源。同時,政府也用農民管理自然再生技術(Farmer-managed natural regeneration strategies)恢復4,200公頃的小集水區,並為7,650公頃的私人和公有土地建立以社區為單位的混農林業地圖(community-based agro-forestry plots)。這些行動都確保該地區的土壤及水的保護。

文章來源:https://stories.undp.org/water-in-myanmars-dry-zone

 

附錄、目標及細項介紹

目標一: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
1.1在西元2030年前,消除所有地方的極端貧窮,目前的定義為每日的生活費不到1.25美元。
1.2 在西元2030年前,依據國家的人口統計數字,將各個年齡層的貧窮男女與兒童人數減少一半。
1.3 對所有的人,包括底層的人,實施適合國家的社會保護制度措施,到了西元2030年,範圍涵蓋貧窮與弱勢族群。
1.4 在西元2030年前,確保所有的男男女女,尤其是貧窮與 弱勢族群,在經濟資源、基本服務、以及土地與其他形式的財產、繼承、天然資源、新科技與財務服務(包括 微型貸款)都有公平的權利與取得權。
1.5 在西元2030年前,讓貧窮與弱勢族群具有災後復原能力,減少他們暴露於氣候極端事件與其他社經與環境災害的頻率與受傷害的嚴重度。
1.a. 確保各個地方的資源能夠大幅動員,包括改善發展合作,為開發中國家提供妥善且可預測的方法,尤其是最低度開發國家(以下簡稱 LDCs),以實施計畫與政策,全面消除它們國內的貧窮。
1.b. 依據考量到貧窮與兩性的發展策略,建立國家的、區域的與國際層級的妥善政策架構,加速消除貧窮行動。

 

 

目標6:確保所有人都能享有水及衛生及其永續管理
6.1 在西元2030年以前,讓全球的每一個人都有公平的管道,可以取得安全且負擔的起的飲用水。
6.2 在西元2030年以前,讓每一個人都享有公平及妥善的衛生,終結露天大小便,特別注意弱勢族群中婦女的需 求。
6.3 在西元2030年以前,改善水質,減少污染,消除垃圾傾倒,減少有毒物化學物質與危險材料的釋出,將未經處理的廢水比例減少一半,將全球的回收與安全再使用率提高 x%。
6.4 在西元2030年以前,大幅增加各個產業的水使用效率,確保永續的淡水供應與回收,以解決水饑荒問題,並大幅減少因為水計畫而受苦的人數。
6.5 在西元2030年以前,全面實施一體化的水資源管理,包括跨界合作。
6.6 在西元2020年以前,保護及恢復跟水有關的生態系統,包括山脈、森林、沼澤、河流、含水層,以及湖泊。
6.a. 在西元2030年以前,針對開發中國家的水與衛生有關活動與計畫,擴大國際合作與能力培養支援,包括採水、去鹽、水效率、廢水處理、回收,以及再使用科技。
6.b. 支援及強化地方社區的參與,以改善水與衛生的管理。

 

 

目標13:採取緊急措施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13.1 強化所有國家對天災與氣候有關風險的災後復原能力與調適適應能力。
13.2 將氣候變遷措施納入國家政策、策略與規劃之中。
13.3 在氣候變遷的減險、適應、影響減少與早期預警上,改善教育,提升意識,增進人與機構的能力。
13.a.在西元2020年以前,落實UNFCCC已開發國家簽約國的承諾,目標是每年從各個來源募得美元1千億,以有意義的減災與透明方式解決開發中國家的需求,並盡快讓綠色氣候基金透過資本化而全盤進入運作。
13.b.提昇開發度最低國家中的有關機制,以提高能力而進行有效的氣候變遷規劃與管理,包括將焦點放在婦女、年輕人、地方社區與邊緣化社區。

 

 

目標15:保護、維護及促進領地生態系統的永續使用,永續的管理森林,對抗沙漠化,終止及逆轉土地劣化,並遏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
15.1 在西元2020年以前,依照在國際協定下的義務,保護、恢復及永續使用領地與內陸淡水生態系統與他們的服務,尤其是森林、沼澤、山脈與旱地。
15.2 在西元2020年以前,進一步落實各式森林的永續管理,終止毀林,恢復遭到破壞的森林,並讓全球的造林增加 x%。
15.3 在西元 2020 年以前,對抗沙漠化,恢復惡化的土地與土壤,包括受到沙漠化、乾旱及洪水影響的地區,致力實現沒有土地破壞的世界。
15.4 在西 2030年以前,落實山脈生態系統的保護,包括他們的生物多樣性,以改善他們提供有關永續發展的有 益能力。
15.5 採取緊急且重要的行動減少自然棲息地的破壞,終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在西元2020年以前,保護及預防瀕危物種的絕種。
15.6 確保基因資源使用所產生的好處得到公平公正的分享,促進基因資源使用的適當管道。
15.7 採取緊急動作終止受保護動植物遭到盜採、盜獵與非法走私,並解決非法野生生物產品的供需。
15.8 在西元2020年以前,採取措施以避免侵入型外來物種入侵陸地與水生態系統,且應大幅減少他們的影響,並控管或消除優種。
15.9 在西元2020年以前,將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價值納入國家與地方規劃、發展流程與脫貧策略中。
15.a. 動員並大幅增加來自各個地方的財物資源,以保護及永續使用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
15.b. 大幅動員來自各個地方的各階層的資源,以用於永續 森林管理,並提供適當的獎勵給開發中國家改善永續森林管理,包括保護及造林。
15.c. 改善全球資源,以對抗保護物種的盜採、盜獵與走私,作法包括提高地方社區的能力,以追求永續發展的謀生機會。

 

 

以上翻譯來自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https://nsdn.epa.gov.tw/files/sdgs/%E8%81%AF%E5%90%88%E5%9C%8B%E6%B0%B8%E7%BA%8C%E7%99%BC%E5%B1%95%E7%9B%AE%E6%A8%99%E4%B8%AD%E6%96%87%E7%BF%BB%E8%AD%AF.pdf

[1] 根據台灣氣候變遷調適科技知識平台調適(adaptation)為降低實際與預期發生的氣候變遷對於自然系統與人類系統所帶來的威脅與風險,與提高面對氣候變遷的應變能力所提出的倡議和採取的措施,並且從中找尋有利的發展機會。例如:加高堤防、從易受到因海平面上升而引發災害的沿海地區撤離、以耐溫和抗熱性強的作物取代傳統作物等。(http://taiccat.ncu.edu.tw/page4/super_pages.php?ID=page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