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欣芳
在美國,有超過150萬的非營利組織,為不同類別的弱勢團體或議題發聲,每年投注約40億美元的資金,期盼能解決孩童教育、營養或是健康問題,但那些因貧窮而難以翻身的底層兒童數量,卻是有增無減,1970年兒童的貧窮率為10.6%,到了2016年卻成長到13.4%。
在地球的另一端─澳洲雪梨的社區也是遭遇到類似的困境,社區裡有90個無家可歸者,引起當地數個非營利組織關注,獲得資源協助,但在這些組織介入後,社區裡的無家可歸者卻是越來越多。
當傳統行動進入撞牆期 下一步我們能怎麼做
當成千上萬的非營利組織,提供多如繁星的方案和行動,結果卻是不如預期,貧窮兒童依舊在生存線邊緣掙扎,冰川融化的速度像是電影快轉,印尼雨林仍以每小時少300個足球場的瘋狂速度消失中,這些現象,引起許多人的反思:為什麼努力沒有辦法解決問題,我們做對了什麼?同時也做錯了什麼?這個大哉問終於在2011年馬克·克萊默(Mark Kramer)《斯坦福社會創新評論》中提出「集合影響力」(Collective Impact),振聾發聵地提出解決之道。
根據馬克·克萊默(Mark Kramer)的總結,社會問題大致可分為「技術性問題」和「適應性問題」,「技術性問題」通過一個或幾個組織的合力就能解決問題。「適應性問題」如「教育公平」、「森林保護」等議題,則複雜多元,充滿未知性,因此無法透過單一組織就能解決。
多數情況下,僅憑單一機構已無法解決大規模的單一問題,我們需要更多跨界資源的匯入,和跨部門的溝通與協作,讓單一組織的「孤立影響力」轉變為跨界跨領域的「集合影響力」,才能真正有效解決問題。
集合影響力特點是什麼
國際聯合勸募鹽湖城區 (Unit ed Way of Salt Lake, UWSL) 總裁兼執行長Bill Crim表示,「集合影響力」的特點是必須從企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等參與者,有共同願景和對問題有相同理解,並且願意聯合行動以促成問題解決;其次,各參與方都能提供自有的資源或技能,相互補強彼此不足,持續溝通。尤其由於各方參與者往往來自截然不同的背景和話語體系時,需要在足夠相互理解的基礎下,才能在不同立場中找出相通性目標。
在不同的組織或關係人,跨領域的合作與結盟過程中,必然會產生意見歧異的問題,因此,想要真正發揮「集合影響力」最關鍵的因素,即是「骨幹組織」的帶領,由特定團隊統籌專案,提供持續技術與支援,強化彼此間的溝通效能,以及收集與彙報資料,甚至處理繁雜的後勤工作,才能推動專案順利進行。
集合影響力的兩大國外案例
以美國鹽湖城區的「從搖籃到職涯」(from cradle to career)的集合影響力計畫而言,2004年以前原是以募集並分配資金為主,與受贊助的非營利組織一同合作,直接幫助貧窮兒童,但在集合影響力的思維之下,這個「幫助貧窮兒童計畫」改變作法,他們與州政府、學校、社區、非營利組織、企業一同合作,建立夥伴關係,分享各組織自有的數據和資料,例如學校分享學生成績和家長教育水平與收入等數據,社區分享貧窮兒童的數量和個案訪談內容,一同商討出改善貧窮兒童的方案,這樣的方案,大幅改善學生的語文和數學程度,也提高了當地學生的畢業率,而藥物濫用情形和貧窮情形也有相當程度的改善。
渥太華是加拿大首都,有高教育普及率和低失業率,像這樣看似完美的城市,仍有23000兒少生活在貧困中,在15個弱勢社區中,有高達一半的人沒有高中畢業,且在安大略省每七名學生,就有一名學生被通報有藥物濫用的情形,為了改善這樣的問題,渥太華的非營利組織召集利害關係人,如學校董事會、地方公共衛生組織、議會和家長一起參與,讓政府的公部門、企業的私部門和第三部門的非營利組織三方協力,一同思考與解決兒童貧困的問題。
有一句非洲諺語可充分體現「集合影響力」的精神,那就是「一個人,走得比較快,一起走,走得比較遠」,當每個機構、組織以單一力量殫精竭慮地想找出問題的答案時,就如同瞎子摸象只能看到事物的單一面向,但當一群不同領域的人共同思考問題時,事物的全貌反而昭然若揭,而我們也才能迎頭重擊這些存在於社區中的痛點。
2019 We Make The Change成果分享會暨集合影響力(Collective Impact)國際論壇
主辦單位:聯合勸募
時間:2019年6月15日
地點:實踐大學台北校區(圖資大樓)B2國際會議廳
主講者:
Dennise Taylor-Gilhen 加拿大聯合勸募渥太華區(United Way Ottawa)副總裁
Bill Crim國際聯合勸募鹽湖城區(United Way of Salt Lake, UWSL)總裁兼執行長
Brian Blankinship Omplexity系統變革顧問公司 助理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