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盧明正

「老房子裝滿了我們的歷史故事與記憶,不僅不能夠拆除,也不可以只是保養,而是要回歸社會,由老房子自己發聲及述說故事,讓人得以接近它,使在地得以發展。」迪化二○七博物館創辦人陳國慈說。

台灣老房子守護者、迪化二○七博物館創辦人陳國慈。(圖片來源:盧明正)

迪化二○七博物館是迷你型的社區博物館,坐落於台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07號,房子興建於1962年,前身為「廣和堂藥鋪」。由於位於街角的三角窗地段,以特殊圓弧形立面設計,搭配彩色瓷磚外牆,地面與扶手梯皆採用傳統磨石子建築工法,展現富有時代感的工藝之美。2009年台北市政府將該屋列為「歷史建築」,並於2017年獲得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老屋新生大獎」銀獎。

博物館屋主陳國慈,從事律師工作30餘年,2002年起參與多間老房子再利用的歷程,包含台北故事館、撫遠街洋樓2棟市定古蹟等;2016年她獨資買下這棟迪化街歷史建物並創辦了迪化二○七博物館。老屋再利用牽涉的問題十分複雜,參與博物館整修、營運及策展事宜的館長華安綺細說購屋過程,她表示,此屋之前約有十餘年無人居住,原因在於之前的幾位屋主都想以捐獻歷史建物給市政府的方式換取更多移轉容積,然而2017年因政策改變並宣布暫停容積移轉(註1),屋主便將房屋出售,陳國慈購得此屋後,決定作為社區博物館之用。

華安綺說,當時建物內部沒有任何隔間與利用,電力承載略嫌不足,若是作為博物館,需增加照明及空調設備所需的電力負載能力;另將展示牆面改為防火材質以符合消防安全規格,並在頂樓增設圍欄讓參觀者可以俯瞰迪化老街景緻。而早期迪化街的商家多半從事南北貨買賣,為了方便囤運貨品,即使是老屋也有電梯,更適合做為開放空間。「藉由此棟美麗老房子蛻變再生的活力,透過連結在地社區組織,舉辦主題式展覽及藝文活動,述說在地的人文歷史故事。」民間老屋再利用跳脫公部門文化資產再利用的框架形式,透過創意與巧思更貼近普羅大眾的需求,並且成為在地文化的特色。

「迪化二○七博物館」是私人的社區開放空間,供民眾免費參觀。(照片來源:盧明正 )

回顧博物館開館2年來,每一季推出一個展覽主題,採不同樓層輪流展出方式,每檔展出半年,因此觀眾能同時看到2個展覽,累計至今已展出10項主題展覽。華安綺表示,展出內容為台灣在地文化及建築相關主題,並不斷提升展出品質,進而與南部交流,甚至到海外展出,讓外國人有機會認識台灣傳統建築,吸引外國觀光客來台深度旅遊。目前博物館每年約有10萬人參觀,希望10年內突破百萬人參觀,讓更多人看見老房子活化後的新生命。

「迪化二○七博物館」門口磨石子地板上有蜜蜂圖案,是主要特色之一。(照片來源:盧明正)

今年4月底,迪化二○七博物館特別推出「老房子,新生命」特展,並於開展前一天推出新書《老屋創生25帖》。此書由16人工作團隊策畫,花2年時間採訪蒐集了全台25個老屋再利用的代表案例,地點從台灣北、中、南、東各縣市與離島,時間自戰後上溯至清代,每個老房子的年資至少五十年至上百年,建築形式包含傳統三合院、街屋、日式宿舍到近代建築,空間營運型態包含多功能書店、文化場館、民宿旅店、餐飲空間、藝術空間、工作空間及創意複合空間等。陳國慈說:「每一棟老房子都是見證濃郁歷史情感的故事,讓有興趣投入老房子再利用的人,激發靈感發展出屬於自己的新生命。」

「大家關注搶救老房子,然而如何活化老房子才是最重要的議題,因為這樣才能真正延續老房子的生命。」華安綺表示,老屋再生最好不要「混搭」不同的格調,例如日式老屋改裝成餐廳,裡面就不應該裝飾台灣早期的鐵花窗,這樣會讓人產生時空的錯亂感,這就是不尊重房子本身年代應有的特性。此外,她也與在地的台北市迪化商圈發展促進會、大稻埕社區發展協會、宗教組織及商家等有合作關係,例如支援舉辦活動、協助展覽需求及演講活動,藉此活絡社區空間利用,促進在地經濟發展。

《老屋創生25帖》新書發表會當天,館長華安綺親自為來賓導覽「老房子,新生命」特展。(照片來源:盧明正)

「迪化二○七博物館」每一個樓層的展場都有志工提供免費導覽服務,因此每年都要培訓許多志工。住在松山區、資訊業退休的王德忠表示,一年半前,他與太太來此參觀磨石子展覽,當聽到博物館正在招募志工,加上認同創辦人的理念及合乎自己的興趣,便與太太一起加入志工行列。目前他每週排班半天,也是定時導覽員之一,最大樂趣就是與參觀者互動,特別是向外國觀光客介紹台灣的文化特色。由於每次換展前他需要參加培訓課程,其中最令他感興趣的是「你的風景 我家門窗」特展,展出內容承載著台灣歷史文化和家的記憶,例如老屋的門窗、鐵花窗等,展出的各式門窗都是早期工匠師的手藝傑作,充滿古色古香的傳統風格。「擔任志工好像與博物館談戀愛,若談得來就能一直談下去!」王德忠導覽的同時,就像回到了早期的日常,時光流轉,美麗的事物能留下,仍需仰賴有心有愛的人一同成就。

志工王德忠(左)正在導覽留聲機的操作方式(照片來源:盧明正)

註1:容積是指土地可建築之總樓地板面積;容積移轉是指一宗土地容積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供建築使用。內政部於1999年頒布行政命令,允許以捐出公保地給政府,換取建築容積。法規頒布後,許多建商開始收購公保地,再轉贈予政府來換取容積,由於核發容積量過高,平均一單位公保地建商可獲得3.2倍容積暴利。以台北市為例,建商在萬華區捐100坪的公保地,可在內湖區換得320坪的建築容積。針對容積移轉制度,台北市長柯文哲於2017年6月8日舉辦「誰搬走了人民的乳酪」公民論壇,公開宣布「容積轉移是一場騙局!」,等於是憑空創造了容積,再轉成貨幣來補償地主,因此要求中央改掉容積轉移行政命令,不能讓建商財團有機可趁、獲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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