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啟銘(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碩士生)

參與式預算是近來推動公民參與的重要作法,目前施行參與式預算的縣市包含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等。參與式預算起源於1990年的巴西,公民透過直接的方式,參與了公共預算的決策,並且在進行的過程中,市政府公開預算及各項資訊,協助公民參與討論,嘗試解決政府及民眾間資訊不對等的狀況,達到雙方平等交流。此外,政府也期待藉由參與式預算的辦理,讓原本沒有習慣參與政府決策的民眾,有機會可以透過預算的規劃,表達本身的需求。

參與式預算起源於1990年的巴西,透過公民參與討論,嘗試解決政府及民眾間資訊不對等的狀況,。(照片來源:llgfhi@plxabay )

政治學者Wampler(2012)指出,參與式預算作為一種參與市民能夠改變社會的可能性,其原因來自於制度設計的四大原則:發聲原則、投票原則、監督原則及社會正義原則,希望在政府落實參與式預算時,可以為弱勢發聲,讓因不同因素被邊緣化的聲音,能夠有機會透過審議的過程被聆聽,落實社會正義的原則;此外,也希望透過投票的原則,改變傳統代議政治的投票規定,激發更多公民的參與意願。最後,相對於傳統的預算流程,參與式預算將公民帶入預算審議的流程,使得政府必須提供民眾更多資訊,落實公平、公正及公開的使用預算。

在台灣的實施情況,大致的實施流程為:民眾藉由說明會、座談會或區公所諮詢櫃台提點子,爾後在住民提案大會中與居民共同討論,並由公部門與專家學者提案輔導,而在討論完備後,便在網路上藉由投票的方式,票選出民眾心中共同嚮往的提案,最後則是由民政局將明年度確定施行的企劃案,委託給其他局處辦理。

台中市的參與式預算於2015年開始施行,2018年新政府上任後,相關預算縮減,今年僅完成2018年的決議的內容,未再辦理民眾提案。而桃園市政府於2016年開始推動,並且於2017年擴大辦理,且是由各局處自行負責,於當年度決定明年執行的主要方向後,再進而讓對主題有興趣的民眾提案、發想企劃,最後進而投票執行。

本文訪談曾推動台中市和桃園市參與式預算的民間團體工作者,欲了解實施的情況以及各地的差異。受訪者特別強調,相對於國外對參與式預算的極高憧憬,我國的政府易將公民參與式預算作為一種政治人物的籌碼,儘管每個縣市會有研考會可以審查各縣市執行參與式預算的狀況,實際上還是要依循縣市首長的政策的方向,夾雜著許多政治的考量。從民間團體工作者的視角來看,台中與桃園在執行參與式預算時,有以下三點困境。

民眾企劃,誰來買單

各縣市在參與式預算上的行政流程安排皆有差異,其中包含主要負責的局處、流程安排、預算安排到投票機制都各有不同。

台中市是由民政局負責對外辦理參與式預算,並將最後決議的企劃發給此業務負責的局處;而桃園市政府則是由各局處自行辦理。兩者主責上的差異,影響到各局處的預算編列及施行。舉例來說,各縣市的明年度的預算編列都是在五、六月便會送到議會審查,最慢會於六月中確定,然而參與式預算則是通常要到年底,才能確定明年度所要施行的方案。因此,對於台中市的各局處(民政局除外)來說,當於年底得知隔年需要施行參與式預算所決議的企劃時,執行的部會易有反彈,一來是預算的編列並無原本這一項,二來是對於民眾所提出的企畫內容,也並非本身工作人員所負責的業務,或不在當年度縣市政府想要推行的範圍之內。除了預算編列的問題,其中也包含了人事、行政費用,台中市的人事行政費用僅民政局擁有,然而在執行企畫上,卻是由其他局處處理,此狀況易造成執行企劃的局處有所不滿。反觀桃園市參與式預算執行,因為是由各局處自行負責,並且安排提案的主題,所以在預算的編列上,通常各局處會事先得知明年度將會施行的企劃項目,提前編列預算,並在主題的設定上,也會以施政方針為主,相較之下較無執行預算上的問題。

參與式預算是近來推動公民參與的重要作法,透過與居民共同討論後,最終票選出民眾心中共同嚮往的提案。(照片來源:czuness@plxabay )

100是多還是少看得到吃不到

除了不同縣市局處在預算上編列所遇到的困境,在同個縣市內,不同的局處也會遇到預算使用上的差異。台中市政府在施行參與式預算時,假設每個提案企劃的預算是以100萬為上限,因此民眾在提案時通常會提出有100萬元預算的企劃,然而這樣的提案卻會遇到一些狀況,例如對於主要負責硬體建設的局處來說,若要臨時拿出100萬元的經費施行企劃,並不是一件太大的難事,原因在於此局處通常會有硬體的修繕費用,而這些費用動輒幾百萬起跳,因此相對而言,對參與式預算企劃的施行費用並不會有太大的感受。然而,反觀社會局、衛生局來說,通常在編列預算上,總是以幾十萬起跳,不僅很難另外挪出100萬元預算之外,甚至在相關的法條上也根本不適用,而對於這樣的窘境,也一再凸顯出不同局處官員間的溝通問題。

你說我做?口手不同心

各部會局處的雙向溝通問題,一直都存在,而參與式預算的流程安排,讓各部會溝通的問題再次擴大。台中市政府因為是由民政局主責,因此在前期與鄰里民眾開座談會、提案會時,公家單位的工作人員僅會有民政局的代表出現,而這種情況在公民參與的前期並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一直到專家學者及公部門給予輔導的階段時,才會呈現出問題。原因在於,民眾提案的過程中,因為對於公部門執行業務的內容並不了解,所以在提出想法時,往往有可能與實際的施行的情況有出路,而若在一開始提案時,沒有人輔佐民眾朝向更實際的面向發想時,往往到了最終審核時,公部門的執行者會有所兩難,甚至發現應該要負責的承辦局處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過討論。

理想上,公民參與預算的規劃,不僅可以提供民眾參與生活規劃的機會,並且可以提升人民對自我未來生活方向的負責。跳脫目前由地方政府部門主導的方式和困境,筆者延伸思考,參與式預算是一種充權、自我決策的一種機制,社會福利群體或社會服務使用者也可以是行動者,民間團體或私部門贊助者亦可以是主辦單位,期待很快會有這個方向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