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康定睿

社區公園裡的罐頭遊具,充斥著低矮的溜滑梯與塑膠地墊,其實並不適合每個孩子遊玩,更遑論身體狀況不同的孩子,許多時候只能看別人玩,若能下去一起享受攀爬擺蕩的樂趣,那會是童年珍貴的回憶,因此有了「共融遊具」的誕生……

學齡前的孩子除了學習生活技能,更重要的就是玩樂!盪鞦韆、溜滑梯、旋轉木馬,都是孩子喜歡的遊樂器材,有位孩子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縮症 」(俗稱漸凍人),某次畢業旅行到了六福村,她只能逛街吃東西,完全無法乘坐任何遊樂設施。2014年台北市兒童新樂園開幕時,園方就曾邀請她前往遊玩,但乘坐電動輪椅的她,只能玩摩天輪跟小火車,還因為隔板太高,在輪椅上高度只有85公分的她根本無法欣賞窗外風景。

孩子是靠遊戲去與他人建立感情的,攀爬、奔跑甚至跌倒受傷,都是孩子成長必經的過程,但身心障礙的孩子總是當觀眾,孩子的遊戲權在哪?《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表示:「簽約國承認兒童擁有休閒及餘暇之權利;有從事適合其年齡之遊戲和娛樂活動之權利,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與藝術之權利。 」顯示除了生活基本需求,文化培養跟娛樂休閒對孩子來說,也是成長階段重要的一環。

圖片來源:pixabay,CC0 Creative Commons

在美國就有一間專為所有需求孩童打造的遊樂場,叫做《Magical Bridge playground》,這個園區的創辦人Olenka Villarreal,她的女兒就是一位身心障礙者,在校外教學跟學校課程中,她發現孩子因為身體障礙,無法參與課程或與其他小朋友一起遊戲,經過七年的規劃與募款,她與共同創辦人Jill Asher 和Kris Loew,在加州的Palo Alto 建造這所遊樂場,也重新定義了遊戲──不分年齡、性別、身體狀況,只要你來了就可以玩。Magical Bridge也成立基金會,除了歡迎大家來玩,也藉此呼籲建造更多的遊樂園,讓每個孩子都能玩得盡興。

回頭審視台灣的無障礙空間設計,騎樓狹窄、人行道跟馬路有落差卻沒有斜坡,輪椅使用者被迫與汽車爭道。遊樂設施只能給一般的孩子玩,也許有人說,身心障礙者要求的是「福利」,但身為社會福利機構的我們,總認為這些是「權利」,通用設計不是滿足特殊需求的人,而是每個人都能獨立使用,一同創造更友善的環境。尤其是孩子們的需求,更是我們更該盡力去完成,孩子的成長不能等,他們不該擁有「局外人」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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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Magical Bridge playground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