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物銀行系列報導之二》

文/張以牧

在瞭解台灣發展食物銀行的故事後,我們具體描繪台灣食物銀行的運作模式與現況,以瞭解如今在台遍地開花的食物銀行,有哪些服務型態、內容與特點,也從中體會台灣獨特的創意、韌性與生命能量。

食物銀行在發展過程中,除了因經營模式、食物發放種類的差異而有不同的形態外,服務者也瞭解到受助者往往不單只有「食物」上的需求,還有民生用品,甚至是心理、文化等層面的欠缺,這也使得現今食物銀行所提供的服務越來越多元。

長期鑽研食物銀行議題,現任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助理教授的黃全慶認為,若要分門別類,全世界的食物銀行可以大致分成11種類型,分別為:

1.定點定時提供
2.超市型
3.以拯救食物為目的
4.食物銀行兼辦福利服務
5.物資食物銀行
6.購買新物資發放
7.熟食型
8.大型倉儲中心
9.文化銀行
10.定點餐食型
11.便宜超市型與二手傢俱

就台灣的食物銀行而言,以第1至6種類型為主,第7至第10種為初萌芽尚未成熟的服務型態;目前尚無第11種的「便宜超市型與二手傢俱」類型。

台灣食物銀行的6大類型

定時定點提供的食物銀行可說是目前最為常見的類型。光是在美國,屬於此類型的Food Pantries與Meal Programs就超過6萬間。其做法是將收集到的新鮮蔬果、麵包、奶製品和民生用品等,請受助者在特定的時間與地點前來領取,或是由服務者親送食物到家中。

由於定點定時提供的收發時間短,且不須大型倉儲,因此在地狹人稠的台灣發展得頗為迅速,如台灣第一間食物銀行──青年和平團食物銀行和大部分的社區食物銀行皆屬此類。

特別的是,此類型的食物銀行在台灣出現「在地化」的情形。由於新鮮蔬果、麵包、奶製品等食品,仍需一定的冷藏及冷凍設備才能確保新鮮,因此如「青年和平團食物銀行」、「豐原醒世食物銀行」有相關保存設備者還能發放店家未販售完畢之麵包及新鮮蔬果,但許多缺乏設備的社區型小型食物銀行,便改以發放白米、麵條、罐頭等容易保存的食品與生活用品為主。

第一種定點定時提供的食物銀行,受助者只能在固定時間領取物資,不僅在時間上缺乏彈性,也較無自由選擇食物種類的權利。有鑒於此,「台中市食物銀行綠川店」、「臻吉祥幸福食物銀行」、「豐原醒世實體食物銀行」、「1919食物銀行──新北蘆洲服務中心」、「陽光實體食物銀行」等仿造超市運作,讓受助者可以依自己方便的時間來到食物銀行(只要在服務時間內),並自由選擇其所需要之物品。由於「超市型」的食物銀行具有實體店面,因此又被稱為「實體食物銀行」。

然而此類型需要較大型的倉儲空間與完善的管理機制,因此經營成本相對較高;且由於早期超市量販店或一般民眾較不願意提供剩餘的即期生鮮食品,或是食物銀行本身缺乏冷藏冷凍設備,使「超市型」的食物大多侷限在罐頭、米、麵食等。受助者的選擇依舊不多,且無法獲得較為均衡的飲食。

不過自2016年家樂福開始將賣場賣不完的即期生鮮蔬果,捐給紅十字會、臻吉祥幸福食物銀行等單位後,現今「超市型」架上生鮮食品的比例已有顯著的增加。「環保」與「助人」是食物銀行的兩大理念。近年來由於嚴重的食物浪費,使得有些機構更強調拯救食物的「環保」層面。此類型的食物銀行多與店家、傳統市場或是大賣場合作,收集其賣不完的生鮮蔬果並發放給民眾。

如在法國,政府已於2016年頒布新法,明文規定大型超市不得銷毀未售出的食品,必須捐贈給慈善機構(包含食物銀行)或是提供給堆肥使用。另外在德國、英國、西班牙等地,近來也有食物銀行在街頭開設「共享冰箱」,讓店家或個人可以將其多餘的食物放入公共冰箱內,讓有需要的人自取享用。

而在台灣,諸如「臻佶祥幸福食物銀行」、「基督教大慶食物銀行」、「海口人愛心食物銀行」等也仿照國外的經驗,設置共享冰箱供人們拿取。以臻吉祥幸福食物銀行為例,其「食享冰箱」的食物便是家樂福提供的即期蔬果與麵包,任何人不限身分、不拘是否弱勢,只要覺得自己有需要,24小時都能自由拿取。

此外,近年來有些縣市政府社會局也與市場處共同合作,連結公有市場推動「盛食交流平台」,鼓勵攤商在收市後將可食用的新鮮食材捐出,提供給有需要的社福單位及食物銀行。台北市社會局社會工作科科長翁淑卿表示,目前已連結5個公有市場成立盛食交流平台,在106 年上半年共捐贈食材約3,000 公斤,提供給超過8,000人次食用。受助者的需要往往是多重的,並不只侷限在食物。因此近年來許多食物銀行開始兼辦福利服務;或是社福機構自己投身於食物銀行的服務。在美國,目前就有高達2萬間食物銀行提供兒童的課後輔導、遊民的收容、保護性個案中途收容、受助者的心理諮商等各式各樣的福利服務。

在台灣,包括提供義剪與義診的台中市政府愛心食物銀行發放站;讓受助者透過社區服務換取食物點數的臻吉祥幸福食物銀行等,都是食物銀行再發展其他福利服務的例子。至於社福機構再開展的食物銀行服務,諸如推動1919食物銀行的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原本即有重大災難與急難家庭救助、弱勢家庭兒童課後陪讀等服務;此外,60多年來致力弱勢服務及援助的基督教芥菜種會,也與全台在地教會合作建立食物銀行服務據點及無飢餓社區網絡,服務更多有需要的人。黃全慶認為,食物銀行的核心理念是「將社會多餘的物資,轉給需要的人」,除了食物與社會福利外,剩餘的民生用品與物資等「實物」也可以捐助給有需要的人。因此現今許多食物銀行根據受助者的需要,開設專門提供民生用品、藥品、玩具等的「物資食物銀行」。

如在德國,有25%的食物銀行專門為兒童服務,提供玩具、馬戲團門票、文具,甚至是課後輔導與托育等服務;而近年來甚至出現寵物、慢性病藥物等食物銀行,交換社會上多餘的寵物食物或藥品。

在台灣,目前雖然少有純粹提供物資的食物銀行,然而有不少食物銀行在收受食物之餘,也歡迎社會大眾捐贈尿布、衣服、電鍋、盥洗用具等民生用品或二手物品。包含各縣市社會局所推動的「實物銀行」,以及民間的「家扶愛心物資銀行」、「全聯物資銀行」等皆屬此類。還有另一種類型的食物銀行,物資來源並非即期品,而是以現金購買新物資來發放,其財源可能來自社會大眾的捐款,或由政府編列預算購買。如在香港的「短期食物援助計畫」,便是政府每年補助將近4,000萬台幣,讓7間主要的食物銀行維持營運和採買物資。

在台灣,如台中市愛心食物銀行發放站的物資,部分便是透過政府預算購買。台中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科長吳文楦表示,由於「臺中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的通過,讓政府得以有購買食物與民生用品的預算,來救助急需物資的民眾。

然而黃全慶認為,雖然地方政府興辦食物銀行並購買物資,可以補足目前「社會救助法」不足之處,以幫助低收與中低收以外的民眾;然因物資是購買而得,且多是保存期限超過3個月的罐頭、乾糧、米等食物,這與原先食物銀行為了避免浪費而發放即期品的環保思維已有所出入。

不論初衷與目的是助人還是環保,食物銀行在全台遍地開出馨香美麗的花朵,台灣的創意與生命力也在這些不同的服務型態上充分展現。然而,台灣的韌性與進步的動力,並不滿足僅止於現狀;對之後的所有可能性保持開放,並持續以積極探索的姿態往前走,為我們開啟了食物銀行在未來發展的諸多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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